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職能治療服務流程
112-06-01最新消息

職能治療服務轉介說明:
 
一、轉介個案皆須符合以下標準
1.須為強化社會安全網計畫在案個案,且非為住院精神疾病個案及精神復健機構
  (含日間型及住宿型機構、庇護工場)、安養(護)機構、精神護理之家等資源使用
   者,社區中潛在個案。
2.具參與職能治療之動機,如為精障個案須能自主管理藥物及定時服藥。
3.精神症狀穩定。

二、表單內請詳填轉介資料及確認個案是否有意願接受服務。

三、請轉介單位填妥上列個案轉介資料,並將資料傳真或寄送至新竹市
       衛生局社區心理衛生中心,聯絡窗口負責人:陳職能治療師。


E-mail: h71293@hcchb.gov.tw。
傳真電話: (03)5355397
電話:03-5355191轉537

 

 
職能治療流程圖
 

相關附件:
 職能治療服務轉介單
瀏覽人次:842 人    更新日期:112-06-01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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