
發布日期:
114-03-11
截止日期:
114-03-25
職缺別 :
全職
主辦單位:
新竹市衛生局
工作地點:
新竹市中央路241號10-12樓
名 額:
1
資格條件:
符合下列任一條件,惟本計畫核定前已任職為關懷訪視員督導者其科系不受限制:
1.教育部認可之國內外醫學、護理、心理、 諮商與輔導、社會福利、社會工作、職能治療、公共衛生或醫事相關系所學士學歷,並具心理衛生或精神醫療相關工作經驗滿 4 年以上者。
2.教育部認可之國內外醫學、護理、心理、 諮商與輔導、社會福利、社會工作、職能治療、公共衛生或醫事相關系所碩士以上學歷或領有醫師、護理師、心理師、社會工作師、職能治療師、公共衛生師或醫事人員相關證書,並具心理衛生或精神醫療相關工作經驗滿 2 年以上者。
工作內容:
1.協調督導精神疾病與自殺防治個案關懷訪視業務。
2.其他臨時交辦事項。
待 遇:
不註明
報名手續:
對本開職務有意願者,請於114年3月25日前檢具公務人員簡式履歷表、學經歷證件各1份(以上資料請以A4格式裝訂),逕寄:「新竹市衛生局收(地址:30041新竹市中央路241號10-12樓)」,信封請務必註明「應徵心理健康科約聘關懷訪視員督導」及日間聯絡電話,收件以郵戳為憑,證件不齊或逾期者恕不受理報名。資格符合者,由本局進行書面審查評分或視實際需要擇優另行通知面試;資格不符及未經錄取者,恕不另行通知亦不退件。聯絡電話:03-5355191轉500陳小姐。
備 註:
1.本次公開甄選依甄選名次增列候補2名,列冊候用,候補期間為3個月,並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。
2.薪酬:七等344-八等472薪點。
3.工作期間:自實際到職日起至114年12月31日。
語音播報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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更新日期:114-03-11